8月9日,山東省山東省教育廳、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山東省財政廳、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實施強科培優行動 推進普通高中特色多樣發展的實施意見》
區別以往的高考改革性文件,本次《實施意見》明確提出實施強科培優,破解普通高中“同質化”發展難題,推進特色發展。
下面,小編帶您來看一下本次《實施意見》對普通高中發展有哪些新機遇!
通過實施強科培優行動,引導普通高中由分層辦學向分類辦學轉變,推動普通高中立足人才培養需要和自身辦學實際,以特色學科培育為主抓手,改革育人方式,提高育人質量,形成鮮明辦學風格。“十四五”時期,全省爭取建設200所以上涵蓋人文、社科、理工、藝體、科技等多個領域的省級特色高中,設立一批覆蓋國家課程的學科基地,構建貫通招生、培養、評價、管理等環節的體制機制,示范引領全省普通高中轉變育人方式。市級同步規劃建設一批特色高中和學科基地。
普通高中可根據自身生源特色,區域特色規劃本校發展特色。這不僅有利于學生個人發展更有利于學校自身發展。普通學校可聯系專業的專家團隊對自身做全方位的評估,共同尋找發展方向。
對于省級特色高中建設,包含一項基本條件,即需具備1個以上學科基地。
《實施意見》中也明確指出,根據國家課程設置要求和學校特色建設規劃,培育建設1個及以上省級或市級學科基地,打造不少于2個與學校特色規劃相關的學科課程群或資源庫,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生社團活動,形成可供復制推廣的教學模式、教學案例,建立健全課程實施、質量監測、教學管理、學生評價等配套制度,成為區域范圍內學科教學高地。充分挖掘學科教育價值,打造特色學校文化。
如何尋找特色學科呢?
(1)建議可以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(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信息學)為切入點,建立單科或多科學科競賽培養模式。學校通過學科競賽培養,建立學校優勢學科,尊重學生發展的差異性,積極提供全方位的專項培養。
(2)建議以“強基計劃”為核心,重點發展基礎學科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特色方案。強基計劃作為銜接中學及國內頂尖高校人才選拔、培養重要抓手,既服務于國家重大戰略需要,又承載著國家基礎學科拔尖人才期望,高中學校可抓住此政策紅利、積極嘗試。《實施意見》中,支持與高等學校銜接聯合育人。中學可立足“強基計劃”,進行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等基礎學科的建設,設立符合高校強基計劃、綜合評價等自主選拔規則的創新人才培養體系。
(3)偏藝術類的高中可以本學校優勢學科為特色發展學科,培養優秀的藝術人才,形成藝考類優勢高中,有利于學生個性發展。
校外學科基地的選擇:
(1)支持與高等學校、科教研單位合作,借助高校的專業力量,帶動高中學校特色發展。
(2)與有資質,有能力的實驗基地、研學基地、教育機構合作建設校外學科基地,能夠強有力的保障指導專家和培養學科的專業性、穩定性。
完善學生學分管理、學生發展指導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,形成特色鮮明的選課走班管理模式。統籌校內外教育資源,發展學生特色社團,拓寬實踐渠道,豐富特色實踐活動。加強生涯規劃指導,指導學生選科與個人志向、興趣相契合。加強與高等學校、教科研機構合作,開展聯合育人、課題研究等,強化教科研支撐,探索拔尖創新后備人才培養新模式。
新高考模式下,學生越早的進行有效的生涯規劃指導課程學習,越好在選課和專業發展中占據優勢。
高中可根據自身特色,加強在初中階段招生的自主權。學校可根據自身學科優勢的特點自主招生,進行招生錄取模式改革,除考察學生的中考成績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之外,加強優勢學科的學科興趣、學科素養、創新精神等方向的考察,有意識的在招生階段引導和選拔出符合學科能力和興趣發展的學生。
培養特色教師。圍繞特色學科實施,加大相應學科教師培養和引進力度,組建專家教學和研究團隊,發揮齊魯名師、特級教師、學科帶頭人、教學能手示范帶動作用,依靠學科名師支撐特色學校建設。根據需要聘請社會專業人員開設特色課程。
對于學校來說《實施意見》的出臺,是促進學校特色發展,實現“彎道超車”的好政策。高中教育不是一個學校的一枝獨秀,而是全省學校的百花齊放,隨著全國高考試點改革的穩步推進,山東省的此次嘗試,對于其他省份具有較強的風向標和示范意義。
附件
省級特色高中建設基本條件
(試行)
一、發展基礎
1.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遵循辦學規律。
2.辦學行為規范,3年內沒有被省級及以上違規辦學行為通報。
3.辦學條件達到省定辦學條件標準,建有高標準學科教室。特色學科有關的設備設施、校舍等達到標準Ⅱ或以上,充分滿足特色教學和選課走班需要。
4.學校全體學生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整體通過率達到90%以上,特色學科學生學業水平合格考試通過率達到95%以上。近3年體質健康合格率逐年提升或穩定在較高水平。
二、課程實施
5.開齊開足課程,具有1個以上學科基地,承擔相應任務。
6.制定3年特色學科建設實施方案,形成了相關特色選修課程群。
7.2014年以來,特色學科相關研究成果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獲得過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;入選省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重點項目;獲得過市級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。
三、育人管理
8.設有1處及以上與特色課程相關的校外實踐基地。
9.建立特色學科課程實施體系及相適應的教學、教研、評價等管理機制,建立與高等學校、教科研單位定期溝通、協同育人的體制機制。
10.圍繞辦學特色,建立學生學分管理、選課走班、綜合素質評價、校外實踐、學生社團等制度。
11.建立與其他學校的協調發展機制,每年承擔不少于3次區域教學研討會、成果推廣會或現場觀摩會。
四、支持保障
12.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元。市、縣財政安排專門資金支持高中改革發展或特色學校建設。
13.圍繞辦學特色,建有一支以上素質優良、結構合理的特色學科名師工作團隊,教師培訓成長機制健全。學科團隊具有齊魯名師、特級教師、省教學專家指導委員會委員、市域內的學科帶頭人或一定數量正高級教師。
山東省教育廳辦公室 主動公開 2021年7月13日印發